上海市奉贤区头桥小学学生校服穿着制度(试行)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星期一/三/五,学生在学校期间原则上必须穿着校服。各年级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年级统一穿着哪款校服。
2、学生以学校名义集体外出参加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不穿校服者不允许参加活动。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年级组长、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不穿,同时须报请德育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总务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学期初经学生上报班主任后向总务处汇报并联系相关厂家购买。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德育组对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的工作进行监督,纳入班主任、年级组长管理考核体系。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值周检查项目。
2、大队部重点检查升旗、广播操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1人次扣减1分”。
上海市奉贤区头桥小学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