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加强近视防控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主题性督导
各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加强近视防控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主题性督导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在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对我区中小学校开展“加强近视防控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主题性督导,各中小学校收到通知后,对照督导内容(见附件1),做好自查。
奉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1:“加强近视防控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主题性督导内容
一级 指标 |
督导内容 |
课程教学实施 |
1.学校制定并实施减轻学业负担相关举措,明确规范作息时间、落实课程计划、控制作业总量、加强考试管理等相关要求; |
2.开齐开足体育与健身课。小学1-3年级每周4课时,其余年级每周3课时(不含体育活动课); |
|
3.每周开设2课时体育活动课; |
|
4.开设体育活动社团或开展其他体育专题活动; |
|
5.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眼保健操,并有相关检查记录; |
|
6.每天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
|
7.每天至少开展广播操1次; |
|
8.保证10分钟课间休息时间,无教师拖堂、随意占用等现象; |
|
9.学科教师教会并督促学生保持正确的读写姿势; |
|
10.课间组织学生开展室外活动,比如走廊远眺、游戏活动等; |
|
11.实施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
|
12.家庭作业布置不依赖电子产品,以纸质作业为主(三年级及以上); |
|
视力健康 管理 |
13.按照学生人数配备数量足够的卫生保健老师(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至少2名专职卫生教师;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至少1名专职卫生教师); |
14.学校建有校领导、班主任、卫生保健人员、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职责明确; |
|
15.依托每学期的视力健康教育活动,多途径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提升科学用眼知晓率; |
|
16.对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培训,合理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
|
17.学生视力健康资料齐全,小学建立一人一电子档案,中学有视力检查记录; |
|
18.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视力监测,对视力异常的学生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并能及时告知家长; |
|
19.对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有分析,有报告; |
|
环境 设施保障 |
20.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专用教室等场所采光和照明设备正常使用; (主要指灯光亮度正常、照明设施无明显故障等) |
21.学校卫生保健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配备到位; |
|
22.班级每月调整学生座位至少1次; |
|
23.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根据身高变化及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