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济|收费汇报】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代办服务性收费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9-08-28 来源:头桥小学

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5]13号)以及奉贤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奉贤区中小学、幼儿园2019学年度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奉教[2019]85等文件精神,学校成立了教育收费领导小组,校长孙美红任组长,季龙任副组长,李永正、陆颖、杨天龙吴根章蔡晓莉任组员,李永正任收费专管员,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相互协调、各负其责的管理格局。学校于825日召开了收费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教育收费工作文件精神以及教育局收费工作会议精神,研讨2019学年度第学期开学收费工作,初步拟定了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操作方法等有关事项,8 26日召开了家长委员会会议,学习解读上级规范教育收费政策、帮困助学政策等文件精神,通报学校收费工作情况,研讨新学期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办服务的操作方法,经过家长委员会讨论,确定了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827日召开了校务班子会议,审议并同意家长委员会确定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827日将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同时向教育局报告收费信息如下:

课外教育活动费,100元/生;午餐费,12/生/餐;校服费,春秋180元/套,冬装295元/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30//

代办服务性项目收费严格按照自愿原则,在学生家长自愿要求代办服务的前提下收取费用,代办服务性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分项独立核算、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收原则,学期结束向每位学生家长出具代办经费结算清单。

奉贤区头桥小学(盖章)

20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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