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9]2号)、2019年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9月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在幼儿园开展“规范用工”为主题的挂牌督导,在中小学开展“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主题性随访督导(市教委规定的督导主题)。请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收到通知后,对照督导内容,做好自查。
奉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9月2日
附:责任督学主题性随访督导“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小学)
督导内容 |
1.是否通过多途径(如与学科课程相结合、班会、团队会、升旗仪式等)落实了公共安全教育课时(一、四年级每学期至少安排8课时,其他年级每学期至少安排4课时,开展公共安全教育) |
2.是否以开学第一周 “安全教育周”和学期结束前“安全教育最后一课”为主题开展了公共安全主题教育 |
3.是否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开设了健康教育课,列入课表,并积极开展健康宣教 |
4.是否按课程计划要求落实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小学4年级或5年级每班每2周安排1节课,班主任每学期至少有1节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班团队会) |
5.是否至少配备了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
6.每千名师生或每校区是否做到了至少配备了1名专兼职安全干部,协调推进学校安全工作 |
7.安全干部是否享受了中层干部待遇 |
8.针对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工作,学校是否建立相关制度、设立了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 |
9.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
10.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做到了持证上岗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
11.是否每日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及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 |
12.是否做到了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校园环境消毒工作 |
13.对供水和饮水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检测和日常维护 |
14.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是否落实(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 |